柏林在中国引来关注,得到激赏,首先——而且理应首先——是在中国的思想界;相比之下,他的文章在文学界就很少有人提及了,印象中只有王佐良、董桥两位先生讲过柏林文笔的好处。并没有什么可嗔怪的,实际上,这种视而不见恰好源自我们多年沉积下来的对散文艺术的误解,如果说有理解也是偏颇的理解。我们习惯于用一种简单的,因而也是平庸的模式去框划散文。被砍去四肢、塞进竹笼的散文也就没有什么活力可言了。说中国散文,首先就想到抒情散文;说英国散文,一定是小品文,一定是兰姆,赫兹里特。这样的理解实在是很狭隘的。
董桥说柏林“写古人今人夹议夹叙,好看得不得了”,王佐良先生在介绍《牛津随笔选》时也标举柏林此一类型的散文。赞赏,自然是没有错的,柏林也当得起,但这未免把柏林的文章看低了,把他真正的好处给掩去了。拿中国现代的散文来比照,柏林写的应该是胡适、钱玄同、刘半农那样的文章。可以类比,不是说他们风格上哪里相似(柏林文章有一种浩荡之气,与上述三位都不一样),而是指他们的文章同样地基于结实的思想,表达上不刻板狰狞,有人的气息。有了思想,文章才值得一看,说到底文章究竟是思想的载体;有了人的气息,文章才不会变作寿衣,寿衣包裹的只能是冷冰冰的思想。止庵先生讲胡适文章的好处,说他“讲理”。这就把内在外在都说清楚了:一方面他讲的是“理”,是他的思想内核;另一方面他是讲道理的,是有人情味儿的,不是高堂讲章,不是无理辩三分。我觉得柏林的文章也有这么点意思。
柏林是治思想史的,著作说不上等身,影响却大得很,他是凭见识精深以少胜多。他探讨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名篇《两种自由概念》写得太好了,我经常读,每次都放不下。不能多引,只此一段:
“为了消除昭彰不义,为了拯救遍地困厄,我愿意随时牺牲我的部分乃至全部自由;我可以心甘情愿自由地这样做;但是,为了正义,平等,或者同胞之爱,我牺牲的却是自由。此时,如果我不作出种种牺牲,我的内心将会充满,而且理当充满罪恶感。可是,一种牺牲不会增长被牺牲的东西,牺牲并不会增长自由,无论何种牺牲,也不论其在道德上有多大的需要和补偿,都是如此。一样东西它是什么,就是什么;自由就是自由,不是平等,公平,正义,不是文化,也不是人类福祉或者天地良心。”
思想深刻可以不提,单看那意思在曲折前行,突然间豁然开朗,读者此时能不心花怒放?
我们平时读散文,常是轻逻辑,重修辞。文思缜密的读不出好来,眼睛尽盯在像梵娥铃那样的比喻上头。其实这乃是层次殊低的修辞。现在学界几乎尽人皆知的说法“狐狸和刺猬”即是从柏林那里来的,简而言之,狐狸就是价值多元论者,刺猬则是一元论者。他说托尔斯泰本身是一只狐狸,却总想扮作刺猬来鼓吹他大而全的思想,结果只能是内心分裂。柏林的长文以此立论,通篇照应,把自己的见解讲得清楚明白。要说修辞,要说比喻,我实在是喜欢这样的。